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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各区社保政策,代买南海社保,代交高明社保,代缴顺德社保
发布时间:2021-10-11 14:01        浏览次数:9        返回列表
 

佛山各区社保政策,代买南海社保,代交高明社保,代缴顺德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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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及报销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按阴式分娩3000元、剖宫产5000元的结算标准予以报销,低于结算标准按实报销,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但在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市外医疗机构分娩或终止妊娠的,其分娩或终止妊娠住院的医疗费用按阴式分娩3000元、剖宫产5000元结算标准予以报销,低于结算标准按实报销,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已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的,其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按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定额结算标准予以报销,低于结算标准按实报销,超出部分不予报销;其在异地分娩或终止妊娠住院的医疗费用按阴式分娩3000元、剖宫产5000元结算标准予以报销,低于结算标准按实报销,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职工,变更为市外产前检查医疗机构的,申请零星报销时,在扣除变更前选定的医疗机构已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后,其余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按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定额结算标准的剩余差额予以报销,低于结算标准剩余差额的,按实报销。

    分娩或终止妊娠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按阴式分娩2400元、剖宫产4000元的结算标准予以报销,低于结算标准按实报销,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佛山生育津贴的申领

(一)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并累计满12个月。

(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按时足额缴费状态,从参保缴费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三)参保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佛山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待遇申请

1、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并累计满12个月。

2、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按时足额缴费状态,从参保缴费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参保人当次怀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已办理计生部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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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公司

电话/微信:13710019423 梁爱秋 人事外包经理

办公QQ号924672344(微信同号)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永安南路23号富华大厦33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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